據(jù)相關報道,一90后男性在微信群里看到這樣一條消息: “可以租車,然后賣掉,這樣來錢快,并且不用負法律責任,頂多算是經(jīng)濟糾紛。”江蘇小伙柯某最近手頭有點緊,不僅失業(yè)而且高利貸纏身,他馬上與對方取得聯(lián)系,對方讓他到杭州來面談。
今年8月30日,柯某坐火車從江蘇老家出來,并于第二天到達杭州。兩名男子應約到火車站接他,還當場給了他200元錢,讓他先找地方住下之后再聯(lián)系。 8月31日晚,這兩個人來到賓館找到了柯某,用柯某的手機下載了租車的APP,用柯某的身份證和手機號碼注冊了用戶并且下單。
到了9月1日上午,這兩個人帶著柯某來到城西某租車公司。這兩個人站在外面,柯某一個人進去辦手續(xù),按前一晚他們商量的那樣,租了一輛大眾的汽車,租5天,租車費1700多元,押金4000元,柯某刷卡付錢。這些錢,也是前一晚對方這兩個人給他準備的。
辦完手續(xù),柯某開車出來,接上這兩個人,這兩人就讓他開車在杭州城亂逛。直到晚上12點左右,這兩人讓他去接一個收車的人。之后,他們將車以2.3萬元的價格賣掉,分給了柯某7000元好處費,并給他送到了車站。
柯某來杭州一圈,開銷都有人買單,還得到了7000元好處費,以為得了便宜,但這些不足以還他欠的高利貸,債主們經(jīng)常上門威脅他還錢。實在走投無路的他,9月21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,供認租車詐騙的事實,想以此了結被恐嚇的日子。
而杭州警方也已接到報案,稱柯某租車后,第二天車載GPS沒有信號,他們就報警了。這輛大眾汽車估價9.2萬元,目前車子尚未追回。
1990年出生的柯某,初中文化,早在2011年,曾因盜竊在上海被判刑2年3個月。
杭州市西湖區(qū)檢察院審查后認為,柯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在簽訂、履行合同過程中,騙取租車公司的車輛后非法變賣,其行為已涉嫌合同詐騙罪,遂于日前將柯某依法批準逮捕。
據(jù)杭州警方報道:至于柯某說的另外兩個人,還在進一步偵查中。 桂林樂悠租車小編提醒那些以租車為目的,拿車去用來抵押換錢的不法分子,如果租車日期到期不還,我們都將報警,通過法律的途徑追回,到時候你們是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! |